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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公益捐赠可抵税!记得申领捐赠票据!

时间:2024-08-13  作者:  浏览量:106

导语

为有效帮助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内部治理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在福州市民政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福州市用心公益服务中心发起社会组织“用心小课堂”,向社会组织不定期的推送文章或视频,共同学习与成长。


当个人或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时
可享受公益性捐赠票据抵税政策

2024年已接近尾声,参与公益捐赠的个人或企业需要抵扣当年度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及时向捐赠组织申领捐赠票据。据统计,截至12月3日,今年我省共开具捐赠票据18.41万份,汇集爱心款项60亿元。


关于公益性捐赠票据抵税政策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01什么是公益性捐赠?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

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前款所称公益慈善事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对公益事业范围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对慈善活动范围的规定。


02公益捐赠依法享受哪些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或个人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如下


01

企业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第八十七条:
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计算公式: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如果实际捐赠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进行税前扣除。剩余部分结转后3年内可扣除。


02

个人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计算公式: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取得收入-其他抵扣项)*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按照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进行税前扣除。

补充说明
办理免税、抵税须出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开出的公益事业捐赠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01


 跨年捐赠票据是否可以开具捐赠时的日期?

不可以。若是2024年的捐赠,您在下一年申请时,只能开具申请当年的捐赠票据

02

跨年捐赠发票是否可以进行捐赠当年的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不可以。若是2024年的捐赠,在2025年申请跨年票据,只能进行2025年度的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03

年度汇算清缴办理一般在什么时候?

个人在次年3-6月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企业在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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